近日,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印發《福建省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》,其中提到:
發展綠色交通消費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。加快加氫站、交換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,加快車用LNG發展。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應用試點工作,有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。鼓勵消費者優先選購輕量化、小型化、低排放乘用車。推動新能源汽車下鄉,鼓勵汽車企業研發推廣適合農村居民出行需要、質優價廉、先進適用的新能源汽車,推動健全農村運維服務體系。大力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,提高城市公交、出租(含網約車)、環衛、城市物流配送、郵政快遞、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等新能源汽車應用占比。開展行人友好型城市建設,在城市道路新建、改擴建等工程建設過程中,加強行人步道和自行車專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,打造安全、暢通、舒適、宜人的綠色出行系統。推動共享單車規范發展。
推進公共機構消費綠色轉型。推動全省各級機關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率先采購使用新能源汽車,新建和既有停車場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。推行綠色辦公,鼓勵使用電子政務及網絡視頻,精簡會議,嚴格控制文件印發數量,鼓勵無紙化辦公和雙面打印。加強辦公設備運行管理,減少辦公設備運行時間。嚴格公務用車管理。加快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活動。
加大金融支持力度。引導銀行保險機構規范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服務,推動消費金融公司綠色業務發展,為生產、銷售、購買綠色低碳產品的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,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便利性。鼓勵開發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。鼓勵保險機構為綠色建筑提供保險保障。鼓勵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,創新綠色消費信貸產品。 |